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湘教考通[2016]27号文件《关于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考生必须具备《湖南警察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已取得我校成人教育学籍(自考考籍)的本科生或毕业一年内的本科毕业生。
3、必须是下列我校已具有学位授予权的专业的本科生或本科毕业生。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学位类型 |
备注 |
1 |
法学 |
函授或业余 |
法学 |
|
2 |
治安学 |
函授或业余 |
法学 |
|
3 |
侦查学 |
函授或业余 |
法学 |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函授或业余 |
工学 |
|
5 |
治安管理 |
自考 |
法学 |
|
6 |
经济法 |
自考 |
法学 |
二、报考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报名系统报考,再到系统中选定的地市教育局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学位申报
1、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每年授予一次,每年的3月至4月接受学生申请,6月授予。
2、学生参加学位英语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湖南警察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限内向学校继续教育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湖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处
2016年9月20日
湖南自考助学报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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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领取公安管理本科自考学位证书的通知